| 宝鸡出租车燃油每吨补贴65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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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7-01 09:39 文章来源: 三秦都市报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解决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,昨日,宝鸡市出租汽车燃油补贴政策出台,城市出租车(车主 )用油按 650元 /吨补贴。 昨日,宝鸡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下发了《关于发放2008年度出租汽车燃油补贴的通知》。 按照本次燃油补贴价格的有关规定,宝鸡市财政局将拨付市区出租汽车燃油补贴,补贴时间是今年7月1日至12月底,共6个月。此次燃油补贴,是以按照2007年实际用油量为标准,用油按 650元 /吨补贴。剔除太白县(省上直接拨款)用油量,按增长 6%核定年补贴用油量。 按规定,今年的燃油补贴由宝鸡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出租汽车管理处,管理处再依据各经营企业单、双燃料车型数量,将补贴资金转到企业。 宝鸡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燃油补贴,不得抵扣各种欠款和税费,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。燃油补贴发放不得由个体工商户和承包人以外的人员代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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