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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应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利用的力度
2007-08-15 15:22  文章来源:陕西日报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对特色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,是国际通行的做法。我国自1995年开始受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以来,已核准注册200余件,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注册在农产品上。加强地理标志使用的管理,对发展特色农业、推动农业的产业化进程和提高农民收入都将产生积极影响。作为有着丰富农业产品资源的陕西,应该进一步增强发展地理标志产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。
  陕西目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只有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、“宁强雀舌”茶叶、“紫阳富硒茶”三件,占到全国总量的百分之一左右。去年以来,先后有“华县皮影”、“岐山臊子面”、“定边洋芋”、“洛川苹果”等四件商品提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,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。但就我们拥有的资源和注册数量相比,还处在相当滞后的水平,概括起来就是“资源很丰富,意识很淡漠,浪费很严重,任务很艰巨”。基于上述情况,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加大工作力度,尽快促使陕西地理标志资源得到有效利用。  
从目前情况来看,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这项工作。
  一、加强宣传使用地理标志的意义,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。农产品使用商标和地理标志有深远的经济意义和重大的法律意义。从经济意义上来讲,有利于促进加快农业市场化步伐,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,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,有利于适应消费者需求变化,有利于保护名优特农产品特定的质量和品质。从法律意义讲,有利于引导消费者“认牌购物”,有利于向消费者介绍名优特农产品的特定品质,有利于保证名优特农产品特定的质量、信誉,有利于保护商标专用权。
  二、摸清底子,进一步整合资源。陕西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农业大省,长期以来,形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(包括农副产品、手工业品等),如关中地区的临潼石榴、耀州青瓷、蒲城酥梨、岐山臊子面、凤翔泥塑等,陕北地区的延安酸枣、延川红枣、洛川苹果、甘泉豆腐、绥德石狮等,还有陕南地区紫阳和西乡的茶叶、勉县的大米、城固的柑橘、留坝的西洋参、略阳的杜仲和天麻、平利绞股蓝、白河的黄姜以及商洛丰富的药材资源等等,但这些产品注册商标却很少,难以形成产业化优势,市场的占有率较低。据最新数字,我省目前农产品商标仅1859件,尤其是地理标志商标,目前注册的仅有紫阳富硒茶、韩城大红袍花椒、宁强雀舌等3件,虽然在全国排名并不落伍,但是开发却并不到位,如果在数量上能够快速增加,如果能够用商标带动这些农产品的开发,那么带给陕西经济发展的作用将不可估量。 
  三、扶持引导,进一步加大注册力度。虽然我省属农业大省,特色农产品种类和数量都很多,但由于经济欠发达,一些企业、农民的品牌意识和商标意识不强,导致很多在当地颇具特色和影响力的农副产品没有及时注册商标,有的甚至被他人抢注,给企业和农民造成巨大的损失,直接影响到我省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化、产业化发展。
  有关职能部门,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实例,提高农村、农民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意识,引导鼓励农民、涉农企业及有关协会、组织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。
  四、充分利用,进一步发挥示范效应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要真正发挥作用,注册仅仅是个开端,更重要的是在使用和管理上。对于我省目前仅有的三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、“紫阳富硒茶”、“宁强雀舌”茶叶,有关部门要积极帮扶,提供政策、管理、资金等支持,从商标的使用和管理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。这些商标的拥有人,也要积极学习外省的先进经验,加大资源整合力度,用商标把分散的生产整合起来,形成群体优势。真正形成“注册一个商标,带动一个产业,搞活一地经济,富裕一方农民”的良好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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