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西安外经贸局:鼓励高新产品出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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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8-22 17:53 文章来源:西安日报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新闻 |
近日从西安市外经贸局获悉,西安市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,科技兴贸资金支持进出口企业开展10类活动,开拓国际市场、增强竞争力。
据悉,申请科技兴贸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纳入西安市出口统计,并在西安市登记进出口经营权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出口产品符合《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》,2006年度在海关统计有出口业绩,出口产品国产化达到60%以上。我市科技兴贸资金支持范围包括10类活动:举办或参加国内外高新技术产品展销会;国际市场宣传推介;境外市场考察;高新技术出口产品取得国际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;创建企业网站;国际市场分析;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训;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外广告宣传、产品商标注册;境外投(议)标;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付的保险费。经西安市财政局和西安市外经贸局审核、确定支持的项目及资金额后,由西安市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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