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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-东盟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通知
2008-06-13 15:05  文章来源:贸管处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各设区市(区)商务主管部门,各相关企业:

    中国-东盟博览会是由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的国家级、国际型经贸交流盛会,每年定期在广西南宁举办。

    2004年始,博览会已成功举办四届。以11国政府强力支持为动力,依托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广阔市场和便利化政策,中国-东盟博览会得到了11国政界、商界的普遍赞誉,逐步成为促进中国与东盟贸易、投资和旅游合作的最佳平台。为了做好我省第五届中国-东盟博览会有关参展商品和参会的筹备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时间、地点和规模

    时间:20081022-25

    地点:中国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

    规模:设国际标准展位3300个(3×3),其中室内展位2800个,室外展位500个。

    二、展示内容

    (一)商品贸易专题

    1、主要展品类别

    机电设备:商用车、工程及建筑机械、食品和包装机械、电力设备、其他机械。

    电子电器:电子信息、家用电器。

    建筑材料:建筑陶瓷、卫生洁具、铺装材料、门窗幕墙、化学建材。

    2、东盟商品专区

    电子电器、日化产品、农产品、食品、家具、珠宝玉器、工艺品、汽车及配件、橡胶及制品、木材及制品。

    (二)投资合作专题

    项目招商与投资、国际工程承包、劳务合作、资源开发、金融服务。

    (三)农村适用技术专题

    农业种养殖、农产品深加工、农业生物等技术和现代农业装备。

    (四)魅力之城专题

    11国选择信息产业发达城市代表参加魅力之城展示。综合展示城市发展面貌,重点展示信息产业发展规划、信息通信设备制造、电子工业园招商、软件开发和信息科技等。同期举办第三届中国东盟-电信周。

    三、参展费用

    (一)展位配置与价格

    19m2标准展位:USD1200;或RMB10000/个。

    2、净地(36m2起租):

    室内净地:USD120/m2;或RMB1000/个。

    室外净地:USD60/m2;或RMB500/m2

    参展商自行承担特装展位所需的电费、展具费、清洁费、安装费等费用。

    (二)优惠办法

    向省(市)商务主管部门申请,可享受价格优惠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享受8折优惠:

    12008531前报名;

    22次以上(含2次)参展;

    3、申请室内面积超过100m2,或室外面积超过200m2

    4、获国家级权威机构认证的驰名商标、名牌企业产品称号。

    四、组团方式及相关要求

    (一)组团

    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我省拟统一组成陕西省代表团前往参展。

    (二)参展参会

    本届博览会突出电子信息产业主题,拟组织我省机械设备、电子电器和建筑材料等企业参加,重点推出我省名牌产品和优势产业参展,以产品实物参会展示,同时组织走出去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(需提供中英文资料),及各市(区)进口企业和省内流通企业等采购商参展参会。

    (三)工作计划

    1615之前请各市(区)通知各企业,并做好参加本届博览会的宣传工作。

    2731前各市(区)报送参展企业名单、走出去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(中英文资料)。

    3815前报送本地进口企业和省内流通企业采购商名单,省内流通企业每市(区)不少于3家。

    49月底之前完成参展商品、设备和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。

    51018前完成参展商品的运输工作。

    五、参展参会报名方式

    (一)参展报名截止日期2008731

    (二)参展参会报名流程

    登录博览会官方网站www.caexpo.org下载报名表获取《第五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》(见附件1),《第三届中国—东盟博览会专业观众参会报名表》(见附件2);也可登录博览会官方网站,在线填写参展参会报名表。各企业填妥后,传真或寄送分别至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和省商务厅(注:参会客商可凭参会请帖、名片及有效身份证件免费办理参会证件)。

    (三)展位确认与缴费

    1、展位确认截止日期:2008831

    2、展位费、会务费缴付

    我省参展参会企业相关参展参会展位费、会务费的缴付届时另行通知。

    3、参展要求

    1)参展企业须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,或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;

    2)参展企业名称须与报名及楣板名称相符,不得转售、倒卖展位;不得展示与所申报并获准参展展品内容不符的商品;

    3)参展商一律不得在现场零售商品;

    4)不得侵犯知识产权,严禁展示假冒伪劣产品。

    六、联系方式

    (一)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

    地址:中国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98

    邮编:530022

    网址:http://www.caexpo.org

    邮箱:zszz@caexpo.org

    电话:0771-5813117/116/115/114/111

    传真:0771-5813388/114

    (二)省商务厅联系方式

地址:西安市和平路116号金鼎大厦7

邮编:710001

联系人:张海涛、吕安民

      话:029-87291527029-87291361

      真:029-87291764029-87292580

      箱:marinazhang2001@yahoo.com.cn

    请各设区市(区)商务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的组展工作,并于615前将负责人名单报至省商务厅(贸管处)。

 

    附件1:第五届中国-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

    附件2:第五届中国-东盟博览会专业观众参会报名表

    附件3: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项目对接洽谈会(投资商)参会报名表

    附件4: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项目对接洽谈会(项目业主)参会报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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