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商发〔2008〕620号
榆林市商务局: 你局《关于成立“陕西景福拍卖有限责任公司”的报告》(榆政商字[2008]53号)收悉。经审查,该申请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、商务部《拍卖管理办法》及我省有关规定,同意在榆林市榆阳区设立陕西景福拍卖有限公司,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为陈梅林,经营范围:企业产权、文化艺术品(不含文物)、土地使用权、罚没物品、银行抵押物品、涉案财产、无形资产、房地产、机动车辆(含二手车)的拍卖。省厅给陕西景福拍卖有限公司颁发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,证书编码为6101121100002008。 接文后请通知筹建单位,尽快持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,并依照《拍卖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积极规范地开展业务活动。同时,你局要依法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。 特此批复。
二OO八年十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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