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设区市商务、财政主管部门,中标销售企业: 为充分利用国庆、中秋节日商机,扩大下乡产品销售,促进全省家电下乡工作深入进展,现就有关工作提如下要求。 一、认真组织下乡产品宣传促销工作。各级要在前阶段开展“宣传月”的基础上,结合网点垫付补贴工作实施,充分利用媒体、网络、广告、庙会、赶集等集中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变化情况,不断激发农民购买热情。同时,要按照《关于开展家电下乡促销宣传活动的通知》(陕家电发[2009]10号)活动安排,认真组织好各类宣传促销活动。努力以活动带宣传,以宣传促销售,不断扩大销售量。 二、切实加快网点垫付补贴工作进度。各级主管部门和中标企业要按照全省工作进度安排,抓紧工作部署和培训。国庆节前,必须完成网点审核和协仪书签定工作,确保尽快实施新的兑付程序。对以前没有兑付的遗留问题,要采取措施抓紧兑付。 三、高标准抓好网点标准化建设工作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家电下乡工作意见》(陕商发260号)文件要求和《销售网点量化评级打分表》(见附件)标准,抓好家电销售网点的标准化建设,对硬件设施不达标及不能实施垫付的网点要坚决取消,并对网点逐一进行分类评级;要全面对所属下乡汽车、摩托车销售网点进行摸底统计,掌握基本情况,为下一步下乡产品网络建设打好基础。 各级网点垫付工作进展以及标准化建设情况务必于9月30日前书面上报。 附件:《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量化评级打分表》 联系人:文俊 电话、传真:87290663
陕西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