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设区市(区)商务主管部门: 全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开展以来,各市(区)积极行动,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。为了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,使汽车以旧换新的政策家喻户晓,现就开展“迎双节”汽车以旧换新宣传促销活动通知如下: 一、加强政策宣传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不久,很多企业和消费者还不清楚政策内容,有的虽然了解一些,但知之不深,心存疑虑。为了扩大政策的影响力和实施效果,各市(区)商务主管部门要利用“双节”人员集中的时机,通过各种方式,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和政策解读,使政策深入人心。 二、认真总结经验,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建议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任务重、时间要求急、涉及范围广,能否实现预期目标,决定着今后政策的持续性。为此,各市(区)商务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地制定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,及时了解实际情况,认真总结经验,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。同时请各市(区)将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实施以来的进展情况和政策建议于10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商务厅(市场建设处)。
联 系 人:常建芳 联系电话:029-87290663
二○○九年九月二十五日
抄送:商务部市场建设司。
拟稿人:常建芳 校对人:常建芳 共印15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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