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陕西省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动态频道: 商务动态 通知公告 领导讲话 地县商务 招商引资 供求信息 统计资料 调研报告
专题频道: 重点工程 每日更新 政务系统 办事指南 重要专题 陕西概况 陕西企业 相关链接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重点工程 >  品牌万里行 >  正文
我省七品牌入选“老字号价值榜”
2007-07-27 10:31  文章来源:城市经济导报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7月10日《第二届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》出炉,茅台高居榜首,品牌价值为145.26 亿元。排在第二名的五粮液品牌价值为130.42 亿元,第三名利群的品牌价值为51.19 亿元。排在榜单最后一位的楚河,品牌价值为0.10 亿元,与榜首茅台的品牌价值高低相差1450多倍。同为中华老字号,品牌价值差距甚大。

  根据此次排行榜,我省共有七品牌上榜,分别是排在第27位的西凤(6.68亿元)、第100位的西安饭庄(1.28亿元)、第114位的五一饭店(1.12亿元) 、第187位的西北眼镜行(0.48亿元)、第230位的德发长(0.33亿元)、第290位的贾三(0.22亿元)以及第337位的德懋恭(0.15亿元)。

  据了解,这是中国品牌研究院连续第二年评估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。本次评估以国家商务部2006年首批认定的430个中华老字号为对象,结果有72个中华老字号落榜,我省落榜的只有张记一家。

  在上榜的358个中华老字号中,有117个品牌价值超过1亿元,品牌价值超过100亿元的只有茅台和五粮液。与《首届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》相比,今年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大幅上升。据中国品牌研究院营销总监郑学勤认为:“主要原因是一些以往不是中华老字号的企业,2006年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,而这些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,普遍品牌价值较高。”

  在公布《第二届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》的同时,中国品牌研究院还公布了《2007最有价值中华老字号30强名单》,茅台、五粮液、利群、西凤等30个中华老字号榜上有名。

  根据安排,中国品牌研究院将在今年8月8日,举行第二届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颁奖仪式,给上榜的中华老字号颁发证书和铜匾。

  郑学勤分析:中华老字号主要集中在餐饮、医药、食品、零售、烟酒、服装等行业。烟酒、医药行业的品牌价值最高,其次是零售、服装、食品行业,餐饮行业的品牌价值最低。

  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较,陕西省的中华老字号恰恰主要集中在餐饮行业,因此整体上品牌价值偏低。排在最前面的西凤,也只是第27位,与同为中国老四大名酒茅台相比,差距比较大。

  据悉,建国初期我国中华老字号企业大约有16000家,涉及餐饮、医药、食品、零售、烟酒、服装等行业。但是,由于种种原因,老字号企业经营不善,频频破产。1990年以来,由国家商业主管部门评定的中华老字号只有1600多家,仅相当于建国初期老字号总数的10%。

  现在,即使这1600多家中华老字号企业,也多数经营出现危机,其中70%经营十分困难,20%勉强维持经营,只有10%蓬勃发展。

  实际上,为振兴中华老字号,国家商务部决定从2006年起,在三年内重新认定1000家中华老字号,并给予政策扶持。近年来,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,一方面,品牌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,成为企业竞争制胜越来越重要的手段;另一方面,企业之间的合并、兼并、合作越来越多。为了帮助企业更重视品牌的建设与保护,了解所拥有品牌的价值,中国品牌研究院作为一个品牌研究和咨询机构,以“发现品牌价值,推动中国自主品牌建设”为使命,作出了此项目的研究。

文章类型:         内容分类:


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,请赶快发表吧!
 发表评论:    笔名:    查看用户评论

查看用户评论 评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
上半年陕西省省际联合项目落实情况良好    2007-07-25 16:26
本周我省粮食价格略涨 猪肉价格再创新高      2007-07-06 10:21
开行社区金融贷款在我省开始实施     2007-07-06 09:51
第三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打开我省农产品销售新渠道     2007-07-05 16:22
省建设厅:陕西省建造师网正式开通 今后我省建造师可实现网上注册     2007-07-05 16:14
省文化厅:我省促进动漫产业发展座谈会在西安召开     2007-07-05 16:10
陕西省商务厅关于确定我省首批创建绿色市场单位的通知    2007-07-04 16:34
陕西组团参加欧洲BPO大会 宣传推介我省服务外包产业    2007-07-04 11:47
国家开发银行启动社区金融贷款 支持我省农业     2007-07-02 11:28
省商务厅:第三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打开我省农产品销售新渠道     2007-07-02 11:02
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陕西省商务厅 联系人:王发合 电话:029-87291591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国 华 电话:010-51651200-606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